退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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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法律分析:退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有不同的退役安置政策,此外,退役军人还享有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方面的待遇,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 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退休方式移交人民**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转业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根据其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职务职级。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以**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领取**费。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向什么机关投诉?
军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所在**团以上**机关和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以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办公室投诉,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咨询站请求给予帮助。
以四川为例,根据《四川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
第九条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组织大项活动,作出重大决策。
2、组织协调处理重大涉军纠纷和案件。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扩展资料:
《四川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
第十二条 法律**中心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工作站职责:
1、按规定为**和军人军属提供法律**。
2、为**和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
3、在驻军较多的单位设立法律**联络点,开展法律服务和送法进军营活动。
参考资料:双流区双拥网-四川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
参考资料:安阳市安龙区门户网站-军人军属民事问题解答
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支持国防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职责和义务。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军人,是指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义务兵、士官)和有军籍的学员。
本条例所称军属,是指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战时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民兵,离退休军人,按照军人对待。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并将保障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民政、教育、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住房与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和司法行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有专人负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的具体工作。第五条 省**、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协同当地人民**做好军人军属权益保障工作。第六条 军人应当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各级人民**应当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军人荣誉、维护人格尊严。
县(市、区)人民**应当为军人家庭张挂光荣牌,并在春节期间以及**执行重要任务后组织走访慰问军属。被授予荣誉称号、立功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军人,由其入伍前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组织祝贺慰问军属;从普通高等学校入伍的,由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组织祝贺慰问军属。
现役军人牺牲后被评定为烈士的,其入伍前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应当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悼念褒扬。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报道,弘扬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风尚。军人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入伍前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按照规定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优待金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以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其家庭由当地人民**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第八条 义务兵和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入伍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应当保留。第九条 各级人民**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军**的住房建设,改善军人家庭的住房条件。
市、县(市、区)人民**制定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应当统筹考虑驻地**的住房需求。配偶随军的家庭在**和驻军所在地无住房的,可以按照驻军所在地人民**的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计生部门应当支持驻地**做好军人军属医疗和计划生育保障服务工作。
远离**定点体系医院的军人和随军军属,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就近选择地方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相关费用由批准单位向选择就医的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结算。军人到地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有效**优先就诊。
鼓励**医疗保险制度与地方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为军人和随军军属就医提供方便。第十一条 军人、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凭有效**可以享受以下优待:
(一)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等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残疾军人享受正常票价半价优待,车站、码头、机场等应当设置专门服务窗口;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免费游览公园、国有单位经营的旅游景点;
(四)免费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发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相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相应**的式样由省民政部门规定。
退役军人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离开**以后就是普通公民了(退役残疾军人除外),所以要**的也要分因为什么事而**。一、对于原**遗留问题、退役后由于安置、待遇、补贴的**:那么只有通过户籍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进行投诉**(原**的问题不接待退役军人的**,而是有****部门和过户籍所在地县市级民政部门沟通**);二、对于在职期间发生劳动纠纷的:就要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局进行投诉**,简单的可以直接打社保热线12333进行投诉**;三、发生治安、交通问题的:那就要到发生事情所在地派出所报案**,紧急的要打110进行**;四、发生房产、财产等纠纷的,要么经过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调解**,要么到法院进行起诉**。五、最为普遍的就是在网上(当地**官网)和到户籍所在地****部门投诉**。总之退役军人就是普通百姓,没有了军人的光环,要**的也就要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