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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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措施有哪些
防洪措施 1.主要防洪措施:工程措施 主要防洪措施是采用标准水力学工程措施,利用改善河道和上游水库调蓄来控制水位。水库需要筑坝,但在城区这种地方非常少。因此必须通过改善河道和堤防系统来防洪,另外一般还要用到河道支流入口处的泵站。在河道渠道化的条件下,这个措施从水力学角度看一般是最有效的。 2.自然方式防洪措施:非工程措施 自然措施代表非工程的措施。它提倡尽量保持河流的自然状态,或通过在河道及岸坡上种植植被来试图把河流恢复到自然状态。修建堤防和防洪建筑被认为是不适宜或不美观的。这种措施通过土地治理方式来削减洪水,这些方式有:洪区湿地,上游湿地或洞*,保留蓄滞洪区,加大渗透能力,阻水结构。但这些措施在削减洪峰上作用有限。湿地对小而频繁大雨形成的洪水有一点效果,但暴雨和洪水越大这种效果越小。渗漏系统需要大面积的土地,在先期洪水已使土地饱和时也很难削减洪水。在一些上游有空地的地方渗漏系统很值得考虑,但要知道它对控制城市洪水效果有限。Freeman等人于1994年在美国三个中西部乡村水域进行了一项科学评测,结论是最彻底的土地整治加上阻水结构也只能削减洪峰5%到15%。实际应用这个措施要求河边地区允许被淹没,还可能进一步要求工程有溢洪的权力。 3.生物工程防洪 这是一种过渡性措施,对河道进行一些蓄洪要求的半工程改造。河岸一边加宽,另一边不动,河道材料不变,边坡是基于生物工程技术的。 4.**防洪 在城市河道非常密集的地方,可以考虑**措施。这主要包括隧道和**水库以及泵站。一些城市用这种措施来控制下水道漫溢。但若要控制大洪水,此法与改善河道表面相比从费用考虑一般是不可行的。
防汛措施有哪些
防汛防涝是谁在防治最为重要的事情,需要对其防汛防涝等措施进行了解,那么防汛防涝措施有哪些?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详细的讲解一下。防汛防涝措施:一、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应急预案,立即开展对建筑工地和临时设施的防汛、防风安全生产检查。增强防洪水、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意识,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度汛。二、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做好防汛工作。三、针对汛期易发事故的特点,结合各自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立即组织自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外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全面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四、加强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管理,避免在暴雨、强风天气下进行攀登、悬空等类型的高处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安全。五、加强对工地围墙及临时设施的管理。建在山坡下、水塘边和挡土墙下的临时设施,以及不牢固的工棚,要立即将所住人员予以疏散,以防滑坡时将临时设施推倒或塌倒,造**员伤亡。六、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排水系统立即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对工地的防雷及重复接地措施进行认真检测,以避免雷击和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七、各区建设局、各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加强领导,责任到人,立即对所监管的建筑工地开展地毯式摸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有紧急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建委建管处报告。八、各监督机构要将对各建筑工地的检查情况上报,对存在安全隐患又未认真整改的工地,我委将予以以严肃处理。防汛防涝措施上面都有所介绍,让大家对其防汛防涝怎么办有一定的了解,所以说要时刻关注,加强自然灾害安全小知识的学习,对其预防水灾的措施有哪些等也需要多加了解。
《防汛应急预案》应包括哪些内容
您好!以潍坊市防汛应急预案 为例,叙述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为了使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我市发生洪涝灾害、致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特制定潍坊市防汛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或在邻区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对我市造成危害时所进行的防汛应急活动。
二、防汛工作方针、原则、制度。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行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岗位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三、洪涝灾害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省防汛指挥部和市防汛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汇报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洪涝灾害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范围、路线,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经防汛指挥部批准,不定时地发布洪水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水灾情通报市防汛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指挥部、市**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水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省防汛指挥部和市**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四、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级**和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尽早沟通通讯联络,保证与市**和防汛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和市防汛指挥部。
五、洪涝灾害发生后,市**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级**和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抢险救灾;协调跨县市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秘书长牵头,组织市**有关部门参加。市**秘书长任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灾情及救灾情况;负责向省**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汛情及洪水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市气象局、潍坊水文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引黄济青潍坊分局等单位参加。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发布洪水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进行大中型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的洪水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大中型水库、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牵头,组织市水利局、房产管理局、统计局、民政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潍坊分公司等单位参加。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
(四)城区工程抢险组:由市市政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建设局、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局、电业局、邮电局、公用事业集团等单位参加。市市政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政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城市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牵头,组织市交通局、供销社、石油公司、青岛铁路分局潍坊工务段、潍坊交运总公司、潍坊港务局、潍坊航管局等单位参加。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粮食局、供销社、农业局、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市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民政局,其主要任务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来自国内外的救灾物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市**局牵头,组织潍坊警备区、**支队等单位参加。市**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驻潍**后勤部、防疫站、医药总公司及各医院等单位参加。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局,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金融保险系统和市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加。市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
(十)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广播电视局、潍坊日报社及驻潍新闻机构参加。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市**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系统、本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六、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各级**和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组织的各成员,要立即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预案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害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水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锋,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从村、镇(乡、街办)、县市区到市都要建立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水利工程、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到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七、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级**和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要迅速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用品供应,保证灾民生活**;要组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机关正常工作。
八、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人民**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