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 儒家代表人物和音乐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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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 儒家代表人物和音乐思想是什么?
这时期在音乐思想方面应该是孔子和荀子。
简述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包括哪些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荀子认为音乐在动荡年代可以鼓舞前方将士英勇善战,而在和平环境中又能使人们以礼相代。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儒家的音乐理论还把音乐家艺术看成是一种认识真理的途径。
《乐记》是儒家的音乐家美学思想的代表著作。《乐记》论述了音乐的本源:“凡间之起,由人心也:人心之动,物之使用使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音乐是由间组成,其根源是由于人的思想感情受到外界事物的激动,“物动心态”,是原始唯物**反映论的观点。《乐记》提出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如书中写道:“是故德成而上,艺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后。”(《乐情篇》)。就是说,作品的思想内容是主要的,技艺是次要的,品德的修养是首要的,事情的完成是次要的这就给我们一启示:在当代的音乐教学中,专业的音乐人才固然需要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扩展音乐素质,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更为重要。
孔子(公元前511——公元前479)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伟大思想家、**家和教育家,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之一。推崇以歌颂舜的文德为内容的《韶》乐为尽善尽美的艺术,把表现武王伐纣的《大武》评为尽善未尽美的艺术。孔子认为音乐家反映人们的痛苦和欢乐情感要有节制,不应该超越中庸之道的论理准则。强调形式与内容要统一,推崇“乐而不*,衰而不伤”的雅乐,不喜热情奔放或具有反抗精神的民间俗乐“郑卫之声”,“恶郑声之乱雅也”,带有封建统治阶级的**偏见。
荀子(约公元前313——公元238年)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性恶论”,认为人的生性的恶习的必须教育才能变善,因为更加强调礼乐教育的重要性,是人的必然需要。他主张音乐从实际出发,并随着时代前进而发展变化,但在音乐思想上仍有崇雅贬俗倾向。

先秦儒学家音乐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论著是什么
先秦儒学家音乐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论著-《乐记》,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专著,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具有比较完整体系的音乐美学著作。其核心类容是系统的论述了儒家的礼乐思想。总结了秦朝以前音乐美学思想的成果。对“礼”和“乐”的社会功能与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第一次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理论总结,这是论述周代社会礼乐文化体系最具价值的灿烂篇章。
1.首先谈到音乐与现实的关系,对它做了朴素唯物**的解释,认为音乐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
2.《乐记》对于音乐的本质的解释,具有相当的深度。认为“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它肯定音乐的本质是表达感情的艺术,又是声音的艺术,有着一种朴素的唯物**观点的认识。
3.《乐记》明确的论述了音乐和生活、**的关系,认为音乐必然表现呢社会的**,为**服务。所谓“使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认为音乐是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手段。提出音乐与**是相通的。把音乐的和谐看作是宇宙万物和谐的规律的体现。强调了音乐与**、音乐与社会的密切关系,符合于当时巩固新兴封建统治阶级政权的时代要求。并将音乐与道德、法律、**同等看待,对音乐在国家上层建筑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了高度的重视。
4.《乐记》还非常强调音乐的伦理教育作用。认为“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平民好恶,而反人道之正。”提出了音乐要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必须强调其**、道德的标准。指出“德成而上、艺成而下。”音乐必须要接受**、伦理道德的制约。
5.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他认为“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 和父子 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记》主张使用音乐与治理朝政、端正社会风气、礼制、伦理教育等相配合,强调音乐社会的和谐功能。
6.关于音乐的美感认识,《乐记》强调音乐给人们带来的愉悦感受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而且要运用音乐的美感来打到感染人、教育人的目的,所谓“足以感动人之善心而已矣。”对音乐以情感人的特点有不少阐述。它认为“夫乐着,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但是《乐记》对音乐审美观念的认识是以雅乐为最高标准的,有着明显的时代局限性。
《乐记》作为先秦儒学的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丰富的美学思想,对两多千年来古典音乐的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并在世界音乐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孔子音乐思想基本特征对其进行评价
中国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在它的传承、传播和发展过程中,古代知识阶层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先生在《士与中国文化》一书中认为,知识阶层并不是近代独有的现象,“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知识阶层,因而也各有其特殊的知识分子的问题”。他指出“知识阶层在中国古代的名称是‘士’,但‘士’却不是一开始就可以被称作知识阶层。‘士’之变为知识阶层,其间有一个重要的过程”。春秋战国时代社会阶级的流动,“导使士阶层在社会性格上发生了基本的改变”。本文就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崛起及其早期行程作一些考察,并对***先生的有关论点提出商榷意见。
春秋战国时代新兴知识阶层的形成及其性格特征
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原型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士”。“士”的称呼由来已久,论者从文字训诂的角度对“士”的原始含义和指称作过种种解释。不管“士”的原意究竟何所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在西周和春秋前期,文献中的“士”主要是指下级贵族。《左传》桓公二年:“卿置侧室,大夫有二宗,士有隶子弟。”《国语·晋语》:“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足以说明士属于低层贵族。所谓“士食田”,是指士享有禄田,与庶人受田耕作的性质不同。西周时代礼不下庶人。《仪礼》记载先秦名物制度甚详,其《士冠礼》、《士昏礼》、《士相见礼》、《士丧礼》、《士虞礼》五篇,皆冠以“士”。姚际恒指出:“其实多通大夫以上而言,盖下而为民,上而为君卿大夫,士居其中也。”①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士是处于大夫之下、庶人之上的一个低层贵族等级。
作为贵族,士要具备当时贵族所必需的一些专门知识。学习的科目是所谓“六艺”:礼、乐、射、御、书、数。顾颉刚认为古代之士皆武士,士之学“表面固为礼节,为娱乐,而其主要之作用则为战事之训练。故六艺之中,惟书与数二者乃治民之专具耳”②。强调士之训练以射、御为主是对的,但认为礼、乐训练是表面文章,“惟书与数二者乃治民之专具”,这个说法似难以成立。作为低层贵族,礼、乐训练也是治民必备之知识。《国语·周语》:“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礼记·王制》说:“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士之所以是士,身份地位高于“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这些“执技以事上者”,除了因为他属于低级贵族之外,他的文化素养也远非后者所能比拟。如果只会射御而不懂礼乐书数这些道艺,那就不成其为合格的士了。
西周和春秋前期,车乘甲兵由城邦的国人组成,野人只能当徒兵,而士则是这支军事力量的重要骨干。《国语·鲁语》说:大夫有“贰车”,士有“陪乘”。所谓“乘马之法”是“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③,甲士即由士担任。执干戈以卫社稷,是士必须履行的义务。《礼记·王制》云:“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士除了担任军事力量的骨干之外,还是城邦国家选拔官吏的重要来源。《礼记·王制》有一套司徒、司马选拔士之贤俊“以告于王,而定其论”的制度。“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礼记》成书时代虽在战国或秦汉之际,但《王制》所载的一些制度当有历史根据。《国语·周语》载内史过谈到西周的制度时说:“诸侯春秋受职于王以临其民,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业以共其上。”可见士虽然是低于大夫的贵族等级,也和大夫一样可以担任官职,但多数情况下是公卿大夫的属官或其家宰。《国语·鲁语》说,卿大夫“序业”,士则“受业”,反映了他们之间的上下关系。士作为基层官吏,除了管理税收府库这类工作之外,还要承担执法的任务。《周礼·秋官·小司徒》:“岁终,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正岁,帅其属而观刑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士乃宣布于四方,宪刑禁。”“小司寇”属官有“士师”、“乡士”、“遂士”、“县士”、“方士”、“朝士”,职责都是听讼断狱。执法之吏多由士承担,这大概与古代兵刑不分的传统有关。
先秦文献中的“君子”,是贵族的通称,而“士君子”则专指有官职的士。《墨子·非乐上》:“王公大人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此其分事也;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同书《尚贤下》:“今天下之士君子,居处言语皆尚贤,逮至其临众发政而治民,莫知尚贤而使能,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明于小而不明于大也。”由于士的贵族身份是城邦国家各级官吏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所以文献中有时也用“多士”来泛称各级官吏。如《诗经·周颂·清庙》就有“济济多士,秉文之德,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的诗句。
但是无论在西周或春秋,并非所有的士都担任官职。《管子·乘马》:“士闲见、博学、意察,而不为君臣者,与功而不与分焉。”孙诒让云:“谓不为君臣,则与民同受九职之功,而不得受分颁之赐给也。”①“不为君臣”的士,即不担任官职者,他们不得享受“分颁之赐给”,但仍要服兵役。《诗经·国风·标有梅》:“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氓》:“于嗟女兮,无与士耽。”《野有蔓》:“士与女,方秉蕳兮。”所咏之“士”应多是不任官职的士。
《管子·小匡》记齐桓公问“定民之居,成民之事”,管仲说:“圣人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主张士农工商四民“不可使杂处”。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认为“谓之士者,大抵皆有职之人矣,恶有所谓群萃而州处、四民各自为乡之法哉”②。其实,士农工商四民之说虽属后起,但他们原先确实是各有居处而不得混杂的。在国野畛域尚未消失之前,住在国中的士农工商,“凡仕者近宫,不仕与耕者近门,工贾近市”③,各有固定的居住区。《国语·齐语》有同样的记载:“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所谓“昔圣王”之时,当指先前的西周时代。这种依身份划分和带有封闭性的居住区的布局,是由当时阶级关系别贵贱的需要所决定的。士是低层贵族和有职之人;农是具有国人身份的农民;工商食官,劳动者大多是*隶。他们各有居处,不相往来,“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①。
春秋战国是中国古代社会发生激烈变动的时代。在这个社会转型时期,新旧事物共生而混杂,“奇辞起,名实乱”,“贵贱不明,同异不别”②。阶级和等级关系都出现了巨大变化,士的成份随之也就不再限于低层贵族了。③春秋时期,不少士已丧失了贵族身份而沦为平民,而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平民则脱颖而出,加入到士的行列中来。《管子·问》:“人之开田而耕者几何家?士之身耕者几何家?”“士之有田而不耕者几何人?身何事?”“贫士之受责于大夫者几何人?”这些士或亲自耕田,或因贫困而借债,显然都已非享有禄田的贵族。前引《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载管仲建议恢复“昔圣王”之时让士农工商分区居住的制度,也说明到了齐桓公之时,士已经被视为和农工商并列的“四民”。值得注意的是,并非贵族出身的管仲,由于家庭贫困,曾和鲍叔牙一起做过生意,“分财利多自与”④。管仲没有受过系统的六艺教育,但他凭借自己的才能,却因缘际会,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成为春秋时代最杰出的士的代表人物之一。孔子的先世虽是贵族,但他少时也“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史,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⑤;亦即在季孙氏手下当过管理仓库和畜牧的小吏。墨子出身不详,学者或疑“墨”为刑徒之称⑥,从墨子的言行来看,说他出身微贱当不为过。孔墨这春秋时期的两大学派,其门徒很能说明士的成份之复杂。《吕氏春秋·尊师》说:“子张,鲁之鄙家也;颜涿聚,梁父之大盗也;学于孔子。段干木,晋国之大驵也,学于子夏。高何、县子石,齐国之暴者也,指于乡曲,学于子墨子。索卢参,东方之钜狡也,学于禽滑黎。”这些村夫、牙商、盗贼和骗子,都得以成为显学名士,在贵贱有别、等级森严的制度没有崩溃之前,是完全不可想像的。士作为新兴知识阶层的崛起,是春秋时代阶级关系变动最重要的历史内容之一。
到了战国时代,各诸侯国的公室和私门争相养士,士的流品就更加五花八门了。范文澜把战国时代的士分为四类:一类是学士,如儒、墨、道、名、法、农等专门家,著书立说,提出各种**主张,在文化上有巨大贡献。一类是策士,即所谓纵横家,长于政论,凭口舌辩说猎取富贵。一类是方士或术士,可分两等,一等是天文、历算、地理、医药、农业、技艺等学科的专门家,在文化上也有巨大的贡献;一等是*阳、卜筮、占梦、神仙、房中术等骗取衣食的游客。最下一类是食客,数量最大,流品最杂,其中包括鸡鸣狗盗之徒,任侠刺客、*人犯罪、赌徒屠夫和市井无赖等。①范文澜上述分类中的某些人虽然并不属于知识阶层,但他比较全面地概括了战国时代士的职业分途和社会属性,为我们理解士作为新兴知识阶层的构成和整合提供了一个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切入点。
由于士的流品复杂,其称呼的覆盖面非常广泛,因而战国时代的士并不能和知识阶层划等号。那些没有掌握文化知识的武士、游侠和食客之类,显然是不能列入知识阶层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把古代知识阶层原型的士,看成仅限于先秦诸子各学派的道术之士。不同时代的文化有其不同的历史内容。春秋战国是我国古代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发生深刻变化和迅速发展的时代,新兴知识阶层在从其先辈那里继承历史积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不但会舍弃一些不符合时代需要的旧的文化知识,还会创造一些时代所需要的新的文化知识。就总体而言,春秋战国时代的新兴知识阶层不但在知识结构方面比西周的贵族阶级合理,更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而且其队伍的规模也要比西周的士庞大得多。
《礼记·王制》说:“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反映了春秋战国时代士的射、御教育已经退居次要地位,而《诗》、《书》则成为与礼、乐并重的学习科目。事实上,到了春秋后期,礼乐在一些诸侯国已经崩坏,不论是新兴知识阶层或贵族阶级,有许多人已经不熟悉那些繁琐的礼仪和缺乏生命力的音乐舞蹈了。鲁国的孟僖子对礼仪不熟悉,感到遗憾,临终时吩咐他的儿子孟懿子和南宫敬叔去师事孔子。鲁国贵族如此,其他诸侯国贵族不懂礼的恐怕就更多了。但在礼乐崩坏的同时,器用之学却获得了发展的机遇,这也就造就了一批器用之学的知识分子。
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原道》中谈到诸子百家的兴起时说:“盖官师治教合,而天下聪明范于一,故即器存道,而人心无越思;官师治教分,而聪明才智不入于范围,则一*一阳入于受性之偏,而各以所见为固然,亦势也。夫礼司乐职,各守专官,虽有离娄之明,师旷之聪,不能不赴范而就律也。今云官守失传,而吾以道德明其教,则人人皆自以为道德矣。故夫子述而不作,而表章六艺,以存周公之旧典也,不敢舍器而言道也。而诸子纷纷则已言道矣,……皆自以为至极,而思以其道易天下者也。”
章学诚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春秋战国之前,在“官师治教合”而“天下聪明范于一”的情况下,“道”是不离“器”的;但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王官之学散在民间,“官师治教分”,“道”和“器”就分离了。自此之后,诸子皆纷纷言“道”了。“自人有谓道者,而道始因人而异其名。仁见谓仁,智见谓智是也。人自率道而行,道非人之所能据而有也。”①
***在引用章学诚上引这段话时说,王官之学散为百家之后,“从此中国知识阶层便以‘道’的承担者自居,而官师治教遂分歧而不可复合”②。关于官师治教是否分而不可复合,我们在下文还要论述,这里要指出的是,章学诚认为春秋战国之后“道”、“器”分离是学术发展的趋势,“道非人之所能据而有”,而是“仁见谓仁,智见谓智”,这个见解确实是很精当的。***把章学诚这段话援引为“道统”观念当时“已露其端倪”的佐证,似与章氏原意并不一致。“道”、“器”分离之后,新兴知识阶层崛起,其中有些人确实只是坐而论“道”,以“道”自任;但“道”已经多元化,“因人而异其名”了。与此同时,社会上还出现了一批天文、历算、地理、医药、农业、技艺等器用之学的专门家,他们也是新兴知识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庄子·天下》篇说:
“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悲夫,百家往而不反,必不合矣!”
庄子慨叹王官之学散在百家之后,“内圣外王之道”就“暗而不明,郁而不发”了。他所说的“皆有所长,时有所用”的“百家众技”,就包括上文所举各方面的专门家在内。他们虽然是“一曲之士”,不像先秦诸子那样对“道”感兴趣,而只从事器用之学,但也属“百家”的一部分,也应归入新兴的知识阶层。西方近代学者把知识分子限定在关心社会**现实并持批判态度的人文学者这一群体。我们在探讨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形成和演变时,没有必要完全接受西方学者关于知识分子的定义和标准,应该从我国具体的历史实际出发来作出自己的理论概括。战国时代,正是由于新兴知识阶层成份的变化及其知识结构的改善,才突破了先前一统的道德标准和学术规范,出现了百家纷呈,“皆有所长,时有所用”的局面,并产生了一大批人文道术和科学技术的著作。在《周礼》和《管子》等书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制度和经济制度的设计,还可以看到许多有关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考工记》是古代手工业技术规范的总汇,甘德、石申的“星占”记录了观测天文的珍贵资料,《禹贡》开创了我国古代地学分区域和分部门研究的范例,《墨经》反映了我国古代光学、力学和数学等方面的许多成就,《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总结了传统农业的重要生产经验。对于这些科学技术方面珍贵历史遗产的作者,我们显然是没有理由把他们排除在古代知识阶层之外的。
***在《士与中国文化》的篇首曾正确地指出西方学者关于知识分子的定义并不适合于中国古代的知识阶层,可惜他并未能把这一观点贯彻到自己的论述当中。他引用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思(TalcottParsons)关于“哲学的突破”的观点,认为“哲学的突破”与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有极密切的关系,突破的结果形成了一个“文化事务专家”集团,他们可以说是“知识分子”的最初型态。①在***看来,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就是中国“哲学的突破”,而以儒、墨两家为先导的诸子,正是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原型。“‘哲学的突破’以前,士固定在封建关系之中而各有职事:他们并没有一个更高的精神凭藉可恃以批评**社会、抗礼王侯。但‘突破’以后,士已发展了这种精神凭藉,即所谓‘道’。”②按照这种观点,中国古代一些从事器用之学而并不把“批评**社会、抗礼王侯”的“道”作为“精神凭藉”的专门家,也就被排斥在新兴知识阶层之外了。在另外地方***又说:“中国知识分子从最初出现在历史舞台那一刹那起便与所谓‘道’分不开,尽管‘道’在各家思想中具有不同的涵义。”①“知识分子不但代表‘道’,而且相信‘道’比‘势’更尊。所以根据‘道’的标准来批评**、社会从此便成为中国知识分子的分内之事。”②我们不否认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有些人确实以“批评**社会、抗礼王侯”作为自己的精神凭藉,他们的价值取向和**态度在中国文化史上也留下了一笔珍贵的遗产。但如果把“道”视为一种价值取向的话,那么应该说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价值取向是多元的,而决不能归结为“批评**社会、抗礼王侯”。《汉书·艺文志》归纳先秦至西汉的诸子百家,其中如农家、天文家、*阳五行家、数术家、刑法家、医家、方技家等,自有他们的“精神凭藉”,但这些人显然与“批评**社会、抗礼王侯”的“道”是疏远的。而他们的成就和贡献,同样也是传统文化珍贵的遗产。事实上,即以***最推崇的儒家来说,许多人也未必都是以“批评**社会、抗礼王侯”作为自己的“精神凭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是个多义性的概念。《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的“道”,是一种自然的法则或万物之宗。在儒家学说中,“道也者,治之经理也”③,亦即是一种治国的常规条贯。***认为孔子强调“士志于道”,而儒家之“道”即是仁义学说。孔子“努力给它贯注一种理想**的精神,要求它的每一个分子——士——都能超越他自己个体的和群体的利害得失,而发展对整个社会的深厚关怀”④。对于孔子学说的真谛,学者可以有自己的诠释。但应该指出的是,作为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道”,并不始于孔子和儒家学派。《尚书·康王之诰》⑤说:“皇天用训厥道,付畀四方,乃命建侯树屏,在我之后人。”这里所说的“道”,即是对包括士在内的贵族阶级的一种**和道德的要求。《诗·大雅·烝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仲山甫之德,柔嘉维则,令仪全色,小心翼翼
,古训是式,威仪是力。”仲山甫可以说是恪守“道”的一个典型。《左传》桓公六年载季梁曰:“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同书文公六年:“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强调为政之道要“利民”、“为民”,这种理念和孔子及儒家后学的“民本”思想也是一脉相通的。尽管孔子和儒家学派对“道”的诠释赋于了更多的新的内容,但我们却不能抹煞它与先前“道”的观念的历史联系。
“道”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在西周曾经是包括士在内的贵族阶级为自己树立的**和道德的准绳。但如前所说,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由于社会关系的激烈变动和士的分化,“道”的观念已呈现了多元化演变的趋势。孔子继承和发展了先前“道”观念的一些积极内容,强调士要“志于道”,亦即要固守自己的精神家园。《论语·里仁》:“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同篇又载:“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但是,孔子对“道”的这种要求,其弟子门人未必都能做到。至于其他学派或没有学派的知识分子,各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和道德理念,他们或者是谈不到“志于道”,或者其心目中的“道”与儒家所理解的“道”并不一样。杨朱“为我”,他的“道”与***对“道”所诠释的“超越他自己个体和群体的利害得失”恰恰相反。墨子“兼爱”,倒是可以说发展了“对整个社会的深厚关怀”,但这种泛爱的关怀却又受到儒家的非议。孟子就把墨子和杨朱一锅煮,斥责他们“无父无君,是**也”①。儒家鼓吹仁义,法家则公然宣称明主“不道仁义”②。先秦诸子的价值观念是如此地扞格不入,乃至互相攻击,怎么能把孔子所说的“士志于道”说成是新兴知识阶层的性格特征,并且说正是孔子对新兴知识阶层性格特征的形成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呢?③“士志于道”是孔子理想**的精神,把这种理念看作是现实生活中新兴知识阶层共同的性格特征,是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的一种虚幻的颠倒,并不符合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际。
***强调士的价值取向“以‘道’为最后的依据”,“这是一种近乎宗教信仰的精神”。①其实,驱使春秋战国时代的士去求学、求职和从事**活动的动力,决不是什么“近乎宗教信仰的精神”,而主要是现实的物质生活的需要和对经济利益与权势的追求。《吕氏春秋·博志》载:
“孔、墨、宁越,皆布衣之士也,虑于天下,以为无若先王之术者,故日夜学之。……宁越,中牟之鄙人也,苦耕稼之劳,谓其友曰:‘何为而可以免此苦也?’其友曰:‘莫如学。学三十岁则可以达矣。’宁越曰:‘请以十五岁。人将休,吾将不敢休;人将卧,吾将不敢卧。’十五岁而周威公师之。”
《史记·苏秦列传》说,苏秦家贫,为兄弟嫂妹妻妾耻笑,“自伤,乃闭室不出,出其书徧观之,曰:‘夫士业已屈首受书,而不能以取尊荣,虽多亦奚以为!’于是得周书《*符》,伏而读之。期年,以出揣摩,曰:‘此可以说当世之君矣。’”他取六国相印、荣归故里后,昆弟亲友惶恐恭迎,苏秦喟然叹曰:“此一人之身,富贵则亲戚畏惧之,贫贱则轻易之,况众人乎!且使我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宁越与苏秦求学求仕的事例,在春秋战国时代新兴的知识阶层中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墨子·尚贤》说:“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曰然。女何为而得富贵而辟贫贱?莫若为贤。”正如钱穆所说,儒墨两派的门徒都“相望以仕进者”,“觊仕为心理之同,游仕为世风之变,虽大师无如何。”②孔子在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的同时,接着说“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郑玄注:“言人虽念耕而不学故饥饿,学则得禄,虽不耕而不馁。此劝人学。”③这是对君子“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食”的深刻的诠释。孔子并没有用空洞的“宗教精神”来宣扬“道”,而是直率地指出,只会耕田而不学的人不免于饥饿;如果学而谋道则“禄在其中”,可以做官享受俸禄,虽不耕田而得免于饥饿。这完全符合当时士的价值取向。荀子同样也说:“我欲贱而贵,愚而智,贫而富,可乎?曰:其唯学乎!彼学者:行之,曰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圣人也。”④
我们不赞成把“士志于道”说成是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性格特征,但并不否认古代知识分子中有些人确实非常虔诚地固守自己的道德理想和**信念。孔子说:“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①孟子说:“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②孔子、孟子和墨子等人是中国古代知识阶层的杰出代表,他们都是非常“志于道”的,但他们并不把“志于道”和“仰禄”对立起来。孔子自己“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③。孟子认为,“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④当然,士的流品很复杂,所以价值取向也很不一样。有的“仰禄之士”只热衷于追求富贵,与“志于道”的“正身之士”不可同日而语,例如一些以口舌猎取富贵的游说之士就是如此。但恰恰是这个历史事实,说明“士志于道”不能用来概括新兴知识阶层的性格特征。因为这些并非“志于道”的游说之士,同样也是新兴知识阶层的组成部分。***引用荀子把士分为“仰禄之士”和“正身之士”,承认士阶层有分化,又说:“由于所处的时势不同,荀子笔下之‘士’其流品已甚杂,不可与孔子所言‘士志于道’之‘士’等量齐观,只有荀子所说的‘君子’或‘士君子’才与孔、孟所称道的‘士’约略相当。”⑤其实,自从春秋时代士不再完全成为贵族阶级的一部分而是作为新兴的知识阶层出现,其流品便已日趋复杂,并不待到荀子生活的战国后期。
当士还是贵族阶级的一部分时,所谓“士食田”,说明他们是有恒产而不必仰禄的。西周的士之所以不能称为知识阶层,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化知识,也不是因为他们没有精神凭藉和道德标准,而是因为包括士在内的贵族阶级垄断了文化知识,排除社会下层广大的平民和*隶享有学习文化知识的权利。西周士的这种封闭性,使得一个超越贵族阶级之外的知识阶层无从产生。只有在贵族阶级已经分化瓦解之后,王官之学散在民间,“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⑥,才为新兴知识阶层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历史条件。春秋战国时代的士已不再是贵族阶级的一部分,而是“四民”(士、农、工、商)之首。它的成员既有没落的贵族子弟,也有掌握了文化知识的平民乃至*隶。这个在社会转型时期来自不同阶级的士阶层,就是中国传统社会新兴知识阶层的原型。新型的士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他们虽有文化知识但没有“恒产”,虽有精神追求但价值取向并不一致。他们或靠文化知识作为仕宦的敲门砖,或者靠一技之长**谋生。总之,不受身份贵贱限制,依靠知识谋生或仕宦,在价值取向上呈现多元化的趋势,这才是新兴知识阶层基本的性格特征。
急求!!!概述春秋战国时期音乐思想主要论述
春秋时期——宫廷音乐家
据载,我国古代的宫廷音乐,素来以硕大的规模和和宏伟的气魄著称于世。春秋时期,王室独占音乐文化的局面已经一去不返,各国乐师适应各诸侯国统治者的享乐需要,开拓出一个较之前代更大发展、范围更加广阔的音乐天地。
春秋时期的宫廷音乐家一般有两个特点;其一是他们的名字前面都冠以“师”的称呼,如师旷、师涓等为的是表明他们在当时较高的社会地位。其二,乐师们往往是双目失明的瞎子。因为盲人有较强的音乐记忆能力。
1。师旷 晋国著名的音乐家(公元前572--532年)师旷善于用琴声描绘飞鹤的翱翔、鸣叫,以及舒翼而舞的优美姿态,还能表现大自然中的风雨声和雷电声等震撼人心的种种音响。他演奏的琴曲名为“清商”、清zhi"清角”他有非凡的音乐才能和高超的演奏技巧。
师旷的听觉比晋国铸锺乐工要灵敏的多,他是一位重于艺术、敢于直谏的音乐家,他还弹的一手好琴,具有相当精湛的技艺。
典故:《史记·十过》中记载着 “师旷援琴而鼓之,一奏之,有玄鹤二八集乎廊门;再奏之,延颈而鸣,舒翼而舞。”平公大喜,反坐,问曰“音无此最悲乎?”师旷曰“有。昔者黄帝以大和鬼神,今君德义薄,不足以听之,听之则败。”平公不信,遂要闻之。师旷不得已奏之。一奏之,有白云从西北起;二奏之,大风致而雨随之,飞廊檐,左右皆奔走。平公恐惧,伏于廊屋之间。晋国大旱,赤地三年。”
2.师涓 卫国乐师师涓(公元前534-492年)也以善弹琴而著称,并善于搜集和弹奏民间乐曲。《史记·乐书》中记载了师涓随卫灵公出访晋国的事迹:“卫灵公将之晋,夜半时,闻鼓琴声,问左右,皆对曰‘不闻’。乃招师涓命其为我听之而写之。师涓因端坐援琴,听而写之。异日后,师涓见晋平公,灵公便要闻新声,平公既令师涓坐师旷旁,援琴鼓之……”一曲未终,师旷便按住琴不让再弹,说这是**之音,听不得。平公问何道理,师旷说此乃商纣王时乐师延所做的“靡靡之乐”。这故事说明卫国的商民族聚居之地其民间音乐的丰富和师涓的音乐悟性及对民间弹奏乐曲的广泛搜集。
3·师文 郑国一位杰出的大师曾从师与师襄,师襄夸奖他说师旷的《清角》,邹衍的吹律都不及师文。《吕氏春秋·审分览》载,师文二十五弦琴时,整天弹的如痴如醉,甚至拜倒在琴的面前喃喃自语:我效于子效于不穷也。”说明师文有极其丰富的音乐内心世界。他是郑国宫廷音乐乐师的优秀代表人物。师文学习音乐的态度非常严肃,据说他学琴三年不成,老师误认为他笨拙,让他回家。师文去讲了一段富有哲理的话,他说曲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这便亦是成语“得心应手”的由来,他成为我国古代音乐演奏的一项重要美学原则。
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古典音乐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由于思想领域的大开放,这一时期的音乐思想呈现出绚烂多姿的景象,音乐理论空前活跃。音乐美学方面,儒家孔丘、荀卿、公孙尼重功利、重情理;道家老聘、庄周重艺术、重精神。他们的见解,对日后中国音乐的发展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当代对这一时期音乐思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墨、道、儒三家的论争方面,而美学思想又是这一论争的焦点。
墨家主张“非乐”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翟认为音乐既浪费钱财,又不能解除人民“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之“三患”,只能误国误民,因此应予以取缔。墨翟认为音乐——“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能引起人的美感,使人快乐。但它的存在,上有害于国家的治理,下不中万民之利。他认为“农夫”、“妇人”听了音乐,一定会妨碍农事和纺织;“士”听了音乐,一定会影响精力和才智;“王公大人”听了音乐,一定不能“蚤(早)朝晏退,听狱治政”,其结果必然“国家乱而社稷危”。在墨翟看来,音乐愈进步、愈发展,国家的治理就愈难,“乐逾繁者,其治逾寡”。他认为“乐,非所以治天下也”,就是说,音乐对治国平天下毫无用处。墨翟的见解,从其同情下层民众、反对“王公大人”过分的音乐享受来说,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毕竟纯属空想,完全行不通。他单纯强调**和生产,完全否定音乐的社会功能,反对音乐的进步和发展,也不切实际。因此,在社会上并未产生很大影响,在秦统一六国以后,这个学派就销声匿迹了。
道家提倡“大音稀声”
道家和墨家一样,都反对音乐、否定音乐,道家以老庄为代表,他们提倡自然,否定一切人为音乐。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在《老子》一书中得到了阐释。《老子》全书共八十一章,涉及音乐的论述只有四处,分别是“音声相和”、“五音令人耳聋”、“乐与饵,过客止”、“大音希声”。其中“大音希声”一语,可以看作是《老子》整个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直接影响了其后庄子等人音乐美学思想的形成,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老子》道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对其音乐美学思想加以分析总结,可发现《老子》把音乐分为两类:一类是道的音乐,即无为的自然的音乐;另一类是世俗的音乐,即人为的非自然的音乐。道的音乐符合道的特征,它是一切人为音乐之本,无所不在,无所不容。它是最美的,又是无声的,是音乐的最高境界。人为的音乐则是动听的,因此它会令“过客止”,但这种有声之乐的美是世俗的、暂时的,会“令人耳聋”,所以不宜提倡。对于圣人来说,治理人民时,要“为腹不为目”,所以,要取消耳目的享受,要废除包括音乐在内的一切文化,如此才能天下大治,而达到《老子》所希求的“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道家的种种说法,表面看来似乎对音乐和美均持否定态度,实际恰恰相反,它比任何学派更重视音乐——作为艺术存在的音乐;更重视美——高于形式美的内在的、精神的美。换句话说,它强调的正是艺术创造的非认识性规律,即审美规律。而这一点恰好是其他学派所没有注意到的。
儒家以“善”、“和”为美
儒家的音乐理论对音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肯定。在音乐内容与艺术形式上,儒家的音乐理论把内容的"善"、"和"放在第一位,而艺术形式的美,则放在第二位。中国传统的音乐审美以"和"为中心,对我国的音乐家发展有着极深远的影响。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是中国音乐、文化史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音乐思想主要集中在《论语》中。孔子在**上主张“以政以德”,提倡“礼治”,重礼、乐的**作用,强调音乐从道德上能感化人。他曾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关于礼”。孔子认为音乐的思想性和艺术是“善”和“美”。凡合于所谓仁德者为善,表现平和中庸者为美,形成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音乐审美标准一。之后,孔子的弟子公孙尼继承、发展了儒家音乐理论,他的见解被保存在经过汉代学者整理的音乐论著《乐记》里。公孙尼反对当时有些人把音乐单纯作为奢侈品或消遣物的看法,也反对那种否认音乐存在的观点。认为音乐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乐”是人的心受了外界事物的影响,激动起来,便产生了一定的思想感情,然后用按一定规律组织成的声音和舞蹈动作去把它形象地再现出来的。其次,作者还明确论述了音乐和生活、**的关系,认为音乐必然表现社会的**,为**服务,就是说音乐与**是相通的。所以太平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安乐,**也修明、和美;祸乱频仍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怨恨,**也倒行逆施;国家将亡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悲哀,民生也困苦不堪。
公孙尼认为,音乐要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必须强调其**、道德的标准,所谓“德成而上”,就是说有了合乎“礼”(封建的统治秩序与道德规范)的思想感情——“德”,才是上等作品。艺术标准在这种意义下是次要的,所谓“艺成而下”。但是,作者并不认为“艺”是无关紧要的,它指出音乐是“德”开出来的花朵,它要引人喜爱,总不能没有艳容与芬芳。所以音乐必须要有艺术性;必须“治其饰”,就是说要用美的形式表现出来。要使曲调(“声”)、歌词(“文”)及各种美的形式和表现手法(“曲直、繁瘠、廉肉、节奏”)都符合内容的要求,能感动人们的向“善”之心。在《乐记》看来,凡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才是应该提倡的“德音”、“和乐”,否则,就是应该反对的“溺音”、“*乐”。由此可见,儒家强调的正是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是情与理的统一,是音乐为社会**服务的实用功利,而这一点也是其他学派所没有论及的。不过,“儒家一开始就把音乐看作“修心养性”的工具,没有**艺术的观念,一切都要道德化,这样的音乐可以使听者变成圣人,也可以使听者变成**,在儒家看来,对音乐的发展要加以控制就是情理之中的了。
纵观春秋战国时期音乐思想的这场论争,儒家学派对音乐的见解最为积极。它否定了商周以来把音乐从属于“神”的传统观念和种种否定音乐存在的见解,肯定了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奠定了我国音乐的现实**传统。但过分强调音乐的实用功利,往往会束缚艺术和审美的发展,使音乐失去美感和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方面,道家“有无相生”的思想则成为它的对立和补充。它以超脱一切的力量(想象、情感、美,还有较晚出现的传神、意境等等,都是这种思想的延伸与发展),给中国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总之,春秋战国儒、道两家已经初步奠定了我国音乐美学的思想体系,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对我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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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道家对音乐的见解有哪些不同?
儒家《乐记》与老庄音乐美学观
春秋战国之交是社会大变革的动荡年代,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各持不同的**见解,对怎样治国平天下这个重大问题,展开了空前激烈的论争,各种**异常活跃。在音乐方面,墨、道、儒三家围绕着怎样看待商周以来的“礼乐”,包括音乐的本质、音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音乐与**的关系、音乐的社会功能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辩论。
在这场论争中,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翟(约前480—前420),提出了“非乐”的主张。墨翟认为音乐——“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能引起人的美感,使人快乐。但它的存在,上有害于国家的治理,下不中万民之利。他认为“农夫”、“妇人”听了音乐,一定会妨碍农事和纺织;“士”听了音乐,一定会影响精力和才智;“王公大人”听了音乐,一定不能“蚤(早)朝晏退,听狱治政”,其结果必然“国家乱而社稷危”。因此,他主张“圣王不为乐”(《墨子·三辩》),圣明的君主是不要音乐的。在墨翟看来,音乐愈进步、愈发展,国家的治理就愈难,“乐逾繁者,其治逾寡”。他认为“乐,非所以治天下也”,就是说,音乐对治国平天下毫无用处。墨翟的见解,从其同情下层民众、反对“王公大人”过分的音乐享受来说,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毕竟纯属空想,完全行不通。他单纯强调**和生产,完全否定音乐的社会功能,反对音乐的进步和发展,也不切实际。因此,在社会上并未产生很大影响,在秦统一六国以后,这个学派就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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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墨家学派相对立有道家老子、庄周和儒家孔丘、荀卿、公孙尼等人。道、儒两家在否定“非乐”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庄周认为墨家“毁古之礼乐”,“去王也远矣”(《庄子·天下》)。就是说,毁掉古代的礼乐,离统一天下未免太遥远了。荀卿则明确指出:“非乐”只能“使天下乱”(《荀子·富国》)。但在要什么样的音乐这个问题上,两家又各有自己的主张。
道家老子、庄周从其小国寡民的**理想出发,否定儒家的“仁义”、“礼乐”,认为”五音令人耳聋”(《老子·十二章》),极力主张“攘弃仁义”、“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庄子·胠箧》)。道家认为,理想音乐的本质是“和”。什么是和呢?早在春秋时代,伶州鸠就提出了“乐从和”、“声应相保日和”的见解,认为声音按一定规律组合而能达到相“应”、相“保”这就叫做“和”。老子从自发辩证法的角度发展了伶州鸠的观点,认为“和”是处在内在矛盾中的声音——有声与无声的对立与统一,即“有无相生,……音声相和”(《老子·二章》)。老子认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无”是天下万物的根本,也即“道”。理想的、合于道的音乐,即无声之乐——所谓“大音希声”或“至乐”。它虽听不见,然而“其声能短能长,能柔能刚;变化齐一,不主故常”(《庄子·天运》)。就是说,它在精神上高度符合美的辩证关系。道家的种种说法,表面看来似乎神秘,对音乐和美均持否定态度,实际恰恰相反,它比任何学派更重视音乐——作为艺术存在的音乐;更重视美——高于形式美的内在的、精神的美。换句话说,它强调的正是艺术创造的非认识性规律,即审美规律。而这一点恰好是其他学派所没有注意到的。
儒家音乐思想以公孙尼子的《乐记》为代表。公孙尼子生活在战国初期,相传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丘的再传弟子。他继承、发展了儒家音乐理论,使之适应新兴的封建社会制度的需要,并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他的见解被保存在经过汉代学者整理的音乐论著《乐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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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记》首先谈到音乐与现实的关系,对它做了朴素唯物**的解释。作者反对当时有些人把音乐单纯作为奢侈品或消遣物的看法,也反对那种否认音乐存在的观点。认为音乐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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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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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乐”是人的心受了外界事物的影响,激动起来,便产生了一定的思想感情,然后用按一定规律组织成的声音和舞蹈动作去把它形象地再现出来的。正因为如此,作者进一步论证了音乐的内容只要有真实根据,便具有深刻的认识意义。通过对《大武》的分析,说明“乐者,象成者也”(音乐,是反映已经完成的事物的)。音乐是不能矫揉造作、弄虚作假的,它要反映真实的思想感情,即“唯乐不可以为伪。”充分肯定了音乐对现实的反映。
其次,作者还明确论述了音乐和生活、**的关系,认为音乐必然表现社会的**,为**服务。《乐记》提出: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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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音乐与**是相通的。所以太平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安乐,**也修明、和美;祸乱频仍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怨恨,**也倒行逆施;国家将亡时代的音乐一定充满悲哀,民生也困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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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记》认为,音乐作为人们思想感情的语言,它会与欣赏者内心的感情发生共鸣,所以有什么样的音乐,人们听了就有什么样的感受,又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从而对现实**也会产生批判或赞助的态度。在这个问题上,《乐记》发挥了孔丘重视音乐社会教育作用的观点,强调音乐对人们心灵的巨大感染力量,认为“礼、乐、刑、政”都是巩固统治的工具,它们各有其不同的作用。
《乐记》还认为,音乐要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必须强调其**、道德的标准,所谓“德成而上”,就是说有了合乎“礼”(封建的统治秩序与道德规范)的思想感情——“德”,才是上等作品。艺术标准在这种意义下是次要的,所谓“艺成而下”。但是,作者并不认为“艺”是无关紧要的,它指出音乐是“德”开出来的花朵,它要引人喜爱,总不能没有艳容与芬芳。所以音乐必须要有艺术性;必须“治其饰”,就是说要用美的形式表现出来。要使曲调(“声”)、歌词(“文”)及各种美的形式和表现手法(“曲直、繁瘠、廉肉、节奏”)都符合内容的要求,能感动人们的向“善”之心。在《乐记》看来,凡是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作品,才是应该提倡的“德音”、“和乐”,否则,就是应该反对的“溺音”、“*乐”。
由此可见,儒家强调的正是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是情与理的统一,是音乐为社会**服务的实用功利,而这一点也是其他学派所没有论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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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观春秋战国时期音乐思想的这场论争,儒家学派对音乐的见解最为积极。它否定了商周以来把音乐从属于“神”的传统观念和种种否定音乐存在的见解,肯定了音乐与现实人生的联系,奠定了我国音乐的现实**传统。但过分强调音乐的实用功利,往往会束缚艺术和审美的发展,使音乐失去美感和动人心魄的力量。这方面,道家“有无相生”的思想则成为它的对立和补充。它以超脱一切的力量(想象、情感、美,还有较晚出现的传神、意境等等,都是这种思想的延伸与发展),给中国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总之,春秋战国儒、道两家已经初步奠定了我国音乐美学的思想体系,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对我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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